随着垃圾分类政策的深入推进,焚烧炉作为城市固废处理的核心设备,其运行安全与环保效益与入炉垃圾成分密切相关。根据《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》《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》等法规,结合广州、上海等地的实践经验,本文系统梳理焚烧炉运行中禁止入炉的垃圾类型,并分析其技术逻辑与监管要点。
根据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》,医疗废物、废电池(镉镍电池、铅蓄电池)、废荧光灯管、含汞温度计、废油漆及溶剂等均属危险废物。这类物质具有三大风险:
管理实践:广州实施“前端分类+专业收运”模式,医疗废物由专业公司每日清运,严禁进入焚烧厂。上海要求废电池、灯管等单独投放,设置专用收集容器并纳入危废管理系统。
聚氯乙烯(PVC)、含氯橡胶等焚烧时释放氯化氢(HCl),与有机物反应生成二噁英。研究表明,PVC含量每增加1%,二噁英排放量上升5%-8%。此外,氯元素加剧锅炉受热面腐蚀,某厂因混入PVC管道导致省煤器泄漏,停炉检修损失超200万元。
技术应对:焚烧厂配备“半干法脱酸+活性炭吸附+布袋除尘”组合工艺,可去除99%以上的二噁英。但前端分类仍是关键,广州规定PVC制品必须单独回收,严禁进入焚烧炉。
混凝土块、砖瓦等建筑垃圾硬度高,易卡涩炉排或损坏液压系统。某厂曾因混入200kg建筑垃圾导致炉排断裂,停炉维修7天。大件垃圾(如沙发、冰箱)则堵塞给料口,某焚烧厂因混入冰箱导致给料机卡死,引发全厂停运。
处理路径:建筑垃圾通过破碎筛分制成再生骨料,大件垃圾拆解后金属回收、木材制燃料棒。广州建立“社区破碎站+资源化厂”体系,实现建筑垃圾100%资源化。
未分类的厨余垃圾含水率达80%,热值仅2000kJ/kg,远低于焚烧炉要求的6000kJ/kg。某厂混入厨余垃圾后,需额外添加30%柴油维持燃烧,运营成本激增。同时,厨余垃圾产生大量渗滤液,其COD浓度高达50000mg/L,处理难度是生活污水的100倍。
分类成效:上海实施“干湿分离”后,入炉垃圾热值提升至11000kJ/kg,吨垃圾发电量增加22%,渗滤液产生量减少70%。
放射性物质(如医疗核素、工业探伤源)焚烧后放射性核素挥发,污染半径达数十公里。电子废物中的铅、镉等重金属及溴化阻燃剂,焚烧时生成二噁英和氢溴酸(HBr),腐蚀设备并危害人体健康。
监管措施:焚烧厂安装辐射监测门禁,超标自动报警并拒收。电子废物由专业企业拆解回收,广州每年回收电子废物超10万吨,资源化率达95%。
根据MARPOL公约附则VI,船舶焚烧炉禁止焚烧:
某远洋货轮曾因违规焚烧PVC电缆,导致烟气二噁英超标,被港口国扣留并罚款50万美元。
允许入炉的工业垃圾需满足:
某化工园区焚烧厂通过“预处理+协同处置”模式,将制药废渣与生活垃圾按3:7比例混合焚烧,实现资源化利用。
随着“双碳”目标推进,焚烧炉运行将呈现三大趋势:
结语:禁止入炉垃圾的管理是焚烧炉安全运行的核心环节。通过“前端分类+中端监管+末端技术保障”的全链条管控,可实现垃圾减量化、资源化和无害化目标。未来,随着分类精准度提升和技术创新,焚烧炉将从“末端处理设施”转变为“城市能源枢纽”,为可持续发展提供绿色动力。